关于回收标识有误工作服的通知
分类:
公示与公告
发布时间:
2011/03/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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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生产基地:
在企划部规范下,全国各基地工作装为统一样式,工作服和工作帽都印有科伦集团或科伦药业的标准徽记。近期发现部分工作装因生产厂家擅自更改,采用了非标准徽记,甚至出现错误单词,严重影响企业形象。现请各基地将工作服和工作帽的徽记与下图进行严格比对,认真审查。如发现不规范标识,请于2011年3月31日前寄回总部供应部钟光伦处(地址:成都市锦里西路107号南18楼 邮编:610071 电话:028-86131122-1822)。如有疑问,请与企划部联系(电话:028-86130301)。
科伦集团徽记(3种):
科伦药业徽记(3种):
已发现的错误用法:
科伦药业企划部
2011/3/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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